取消訂房須知
—— 取消訂房政策
取消訂房將會依觀光局頒布《定型化契約》規定,依比例進行取消或更改訂房訂金扣款。
如果您是透過其他訂房平台訂房,各個訂房平台有不同預訂政策,需要變更或取消請依照訂房網服務流程為主。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
取消訂房將會依觀光局頒布《定型化契約》規定,依比例進行取消或更改訂房訂金扣款。
如果您是透過其他訂房平台訂房,各個訂房平台有不同預訂政策,需要變更或取消請依照訂房網服務流程為主。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
-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-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
-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
-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
-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
-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
-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※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
※住宿日當日如遇颱風、地震、交通因中斷等天災不可抗力因素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擇期入住。
※退款作業需7-14天工作日,如遇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將順延作業流程,還請貴賓耐心等候。